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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本校各學系雙主修/輔系條件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

    旨:公告115學年度本校各學系雙主修/輔系條件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依    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日期:自115年7月13日至7月16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學生:

本校學士班學生得自修讀滿一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學期開始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二)碩博士班學生:

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得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六學期開始前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三、申請方式及程序:

(一)學士班學生:

採線上申請,請先確認符合申請條件後,至教務處註冊組/學生線上服務/申請表件系統申請,系統開放時間自115年7月13日上午9時起至7月16日下午4點止(表單填寫完成並上傳附件後,需點選送出申請單始完成初步申請)。送出初步申請並待系所審核通過後,請務必於115年8月4日下午4點前至申請表件系統將申請表傳送註冊組,收到註冊組已備查通知始完成最終申請,逾期視同放棄。申請前請審慎考慮,註冊組受理申請後,便不能異動。

 (二)碩博士班學生:

採紙本申請,請填寫「研究生修讀雙主修/輔系申請單」(附件1),並檢附成績單及系所規定之相關審查資料,經指導教授及原系所主管同意後,送至申請學系審核

四、個別審查資料:

請依各學系【雙主修/輔系】申請條件上傳歷年成績單或名次證明及其他審查資料,詳見各學系,若有問題請逕洽各學系承辦人員。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陸生申請:以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為限。

(二)學生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申請後,如須放棄請填寫「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放棄雙主修/輔系資格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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